南平市下月起提高失業保險待遇
2022-12-12 09:34:52? 作者: 來源:閩北日報 責任編輯:肖練冰
記者9日從市人社局獲悉,2023年1月1日起,我市調整失業保險待遇,調整后,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從原來最低工資標準的70%至80%統一調整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%。 根據《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稅務局印發<福建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精神,2023年1月1日起,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從原來最低工資標準的70%至80%(即1162元/月—1448元/月)統一調整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%(即順昌縣、浦城縣、光澤縣、松溪縣、政和縣:1494元/月;市本級、延平區、建陽區、邵武市、武夷山市、建甌市1629元/月)。 累計參保繳納失業保險1年(含)以上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即可申領失業保險金。 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方法如下:線上,下載“電子社??ā盇PP、“掌上12333”APP,或登錄“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”、微信(或支付寶)內“電子社??ā毙〕绦虻染€上申領失業保險金。(湯文娟 陳杰華) |